为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工作,减轻患儿家庭负担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29省(区、市)开展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项目。我省为第三批项目省份,今年启动实施此救助项目。
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作为项目管理单位,承担项目具体管理工作;大庆市人民医院(大庆市妇幼保健院)为13家项目实施单位其中的一家,为符合条件的患儿提供救助。
有需要救助的请拨打电话0459-6053372、0459-6053375与大庆市人民医院南院儿保科联系。
救助对象:
1.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。
2.年龄18周岁以下(含)。
3.家庭经济困难,能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
4.补助标准: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000元(含),国家级贫困县患儿的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(含),最高补助额度为1万元(含)。
※患儿在获得第一次补助金(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)之后,可申请第二次补助。
救助流程:
提出申请—初审及信息录入—省级复审—基金会复核及公示—发放受助对象回执单—拨付救助款项—回访
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项目救助病种名单
一、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病种
二、其他遗传代谢病病种(30种)
三、以上救助病种名单仅供参考,如有不在名单中,但实为遗传代谢病的,交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纳入救助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