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察公告
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11月23日开始,对市人民医院党委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。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,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市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信访受理截止于2023年12月20日。
接访地址:市人民医院机关办公楼四楼市委第三巡察
组信访接待室
信访联系电话:0459-6612096,工作日上午8:30至
11:30,下午13:30至17:00。
寄信地址: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 号大庆市政府市委巡察办,转市委第三巡察组(收),邮政编码163000。
特此公告。
中共大庆市委第三巡察组
2023年11月23日